为了规范和推动跆拳道项目的研究和交流等活动,依据《中国跆拳道协会章程》(2018)、《中国跆拳道协会会员管理办法(2021版)、《福建省跆拳道协会会员管理办法(2021版)》,参照中国跆拳道协会会费收费标准,制定福建省跆拳道协会会员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
一、会费标准
(一)个人会员会费标准:50元/人·年;
(二)单位(团体)会员会费标准
1.区域性二级单位(团体)会员:1500元/年
包括:(1)各设区及地市级跆拳道协会;(2)各区(县)级跆拳道协会。
2.职业性单位(团体)会员:1500元/年
包括:(1)经当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跆拳道馆、校、俱乐部、培训中心等跆拳道组织;(2)普通高等院校的跆拳道协会;(3)厂矿企事业单位的跆拳道协会;(4)跆拳道专业服装、比赛用品制造商;(5)其它从事跆拳道相关教学、培训、研究的组织和机构。
二、缴费方式
(一)会费实行统收统支,个人会费由区域性单位(团体)会员代收代缴;
(二)缴纳会费账号信息:
开户行:兴业银行福州市湖前支行
户 名:福建省跆拳道协会
账 号:11812010010002025803
三、会费使用范围
(一)跆拳道推广、发展、宣传的事业性经费开支;
(二)组织举办跆拳道比赛和有关活动的补贴性开支;
(三)网络服务系统的开发、运营、维护;
(四)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会员予以奖励;
(五)福建跆协开展业务活动等开支;
(六)补充各级单位会员经费开支;
(七)会员服务项目的开发、购买、运营等开支;
(八)其它与跆拳道事业密切相关的开支。
四、会费的管理
(一)会费纳入福建跆协账户管理,每年向常务理事会通报会费收缴和支出情况;
(二)会费收取和支出采用统收统支,收支分离的方式,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会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与引导;
(三)会费的使用与管理接受会员以及社会的监督,每年在协会官网进行公告。
五、本标准的解释权归福建跆协。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福建省跆拳道协会会员会费标准(2015版)》废止